根據法國金融監(jiān)管機構AMF發(fā)布的一份信息文件顯示,該國此前發(fā)布的針對諸如外匯、二元期權和差價合約(CFDs)等金融衍生品的的廣告禁令,同樣也包括禁止經紀商出于廣告目的而進行的贊助活動。
《AMF消費者準則》規(guī)定:“對于一項贊助協(xié)議而言,如果其目的是直接或間接地推廣經紀商所提供的、與《貨幣與金融準則》第L. 533-12-7條所提及的金融衍生品相關的投資服務,或者目的非此但能夠達到推廣的效果,那么該贊助協(xié)議就會被禁止。”
違反此規(guī)定的經紀商將被處以不超過100,000歐元的行政罰款。另外,如果現存的贊助協(xié)議是2016年7月1日簽訂的,那么該協(xié)議必須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終止。
法國去年通過Sapin 2法案,正式推出了上述的金融衍生品廣告禁令。該禁令主要針對經紀商在網上和諸如電視、廣播等媒體上投放的營銷廣告,而經紀商發(fā)出的推廣海報和其在書面媒體以及自家官網上發(fā)布的廣告則不在禁止之列,但經紀商必須保證這些廣告信息的準確、清楚和非誤導性。
另外,該禁令還不包括不符合一定標準的對沖交易,以及內置保護機制以從結構上防止客戶賬戶出現負值的差價合約。
網站首頁 | 公司簡介 | 新聞資訊 | 產品展示 | 成功案例 | 人才招聘 | 在線留言 | 聯系我們
上海逸晨廣告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2007-2018 滬ICP備08101459號
電話:021-55221417 傳真:021-55092206 QQ:858581411 543366767 E-mail:shyichen@126.com
上海逸晨廣告公司是一家專業(yè)廣告制作、戶外廣告工程、LED發(fā)光字制作、有機雕刻亞克力、戶外招牌燈箱制作、城市樓宇泛光、標識標牌、霓虹燈工程、led亮化工程、廣告設計制作、標識指示牌、寫真噴繪、廣告印刷、形象策劃為主的專業(yè)化廣告公司